来源:界面新闻 | 编译:wei1996
依靠“杀菌机器人灭杀新冠病毒效果显著”的消息,实现股价连涨三天的(300512.SZ),6月22日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,被要求说明杀菌机器人对于消杀SARS病毒、MRSA冠状病毒、埃博拉病毒以及新型冠状病毒等效果显著的依据,以及相关产品近三年的主要客户及销售收入。
此前的6月17日,中亚股份在互动易平台上称,公司参股公司宁波中物光电杀菌技术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中物光电”)通过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贵州中物聚能80%股份。中物光电与中物聚能共同研制的杀菌机器人应用脉冲强光技术,能高效杀死各类致病微生物,包括霉菌、孢子菌等,对于消杀SARS病毒、MRSA冠状病毒、埃博拉病毒以及新型冠状病毒等效果显著。
对此,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中物光电与中物聚能的股权结构,成立时间、主营业务情况、近三年财务数据、主要客户、产品竞争力等情况;说明上述杀菌机器人对于消杀SARS病毒、MRSA冠状病毒、埃博拉病毒以及新型冠状病毒等效果显著的依据,是否经过相关检验验证,是否用于实践,该产品近三年的主要客户及销售收入。
深交所还要求中亚股份结合杀菌机器人的价格、杀菌效果等情况分析该产品与市场上同类产品相比的优劣势,并结合市场环境、竞争格局和在手订单等情况,说明该业务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及其可持续性,并充分提示相关业务风险。
依靠“杀菌机器人灭杀新冠病毒效果显著”的消息,6月17日至6月19日,中亚股份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股价上涨,6月18日获涨停,三日内股价涨幅约21%。
对此,深交所要求说明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%以上股东未来三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及减持计划内容;结合前述问题回复情况,说明公司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、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;说明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、机构和投资者调研、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,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。
中亚股份创立于1992年,2016年挂牌深交所创业板,主要专注于智能包装设备和无人零售设备的研发、制造和销售,产品应用于乳品、饮料、食用油脂、调味品、日化等行业,主要客户包括中粮集团、伊利集团、、等。
近年来,中亚股份处于增收不增利的状态,股价也连年低迷。2017年至2019年,中亚股份实现营收分别为6.86亿元、7.18亿元、8.58亿元;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.86亿元、1.86亿元、1.09亿元。
2020年一季度报告显示,中亚股份2020年一季度实现营收1.7亿元,同比减少18.85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3.57万元,同比减少54.58%。
6月22日收盘,中亚股份收报12.45元/股,跌4.6%。